通用医疗西安医院检验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1项目名称:通用医疗西安医院检验设备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XAYY-2025001
1.3采购人:通用医疗西安医院
1.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1.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1采购范围:本项目9个包,采购显微镜、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全自动凝血测试仪等10台设备。
2.2分包情况、最高限价及其他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资格要求:
①响应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如为代理商,供应商应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经营资格;供应商如为制造商,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响应时,供应商应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生产资格。
②响应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响应产品应按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
③响应产品属于辐射或射线类的设备或材料的,须提供供应商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复印件(不适用的情况除外)。响应产品属于压力容器的,供应商需要根据国家特种设备制造相关管理规定,提供响应产品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
④响应产品如为进口产品且供应商为代理商,则供应商须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响应产品的授权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响应产品的授权(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响应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⑤若响应产品中有消毒产品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须具备有效的《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响应产品若为新消毒产品须提供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3)因执行通用技术集团系统内采购项目中发生过严重违约行为或被列入通用技术集团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无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本项目采购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售。
4.2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1月12日 12时00分到2025年11月15日 12时00分(北京时间)。
4.3采购文件售价:0.0元人民币/包次,售后不退。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西安市莲湖区大庆路636号通用医疗西安医院采购部。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谈判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通用医疗西安医院纪检法务审计部
采购人名称:通用医疗西安医院
地 址:西安市莲湖区大庆路636号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15202431464